赖小民,1962年7月出生于江西瑞金,男,汉族,党校研究生,高级经济师。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[1][2]。1983年7月,在中国人民银行参加工作,从事货币政策、信贷管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。
2021年1月5日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赖小民受贿、贪污、重婚一案,对被告人赖小民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因赖小民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,并育有二子,以重婚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贪污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。2021年1月21日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赖小民受贿、贪污、重婚案二审公开宣判,维持死刑判决[3]。同年1月29日上午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赖小民被执行了死刑[1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