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(The People's Bank Of China,英文简称PBC ),简称央行 ,于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、北海银行、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成立 ,总行位于北京 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是国务院组成部门,为正部级 ;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。
1948年,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一套人民币 ;1949年,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 ,并被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 ,行使国家银行职能。1953-1978年,央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、动员、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; 1983年9月,国务院决定央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。1995年,全国人大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央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。 2003年,央行职责进行调整,强化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责 ;2013年,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;2017年,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模型中引入“逆周期因子” 。2023年,央行分支机构改革 ,省分行制度再度回归 ;调整后,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20个,机关行政编制714名。 2024年,央行成立了信贷市场司。 2025年1月起,暂停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入操作,后续视国债市场供求状况择机恢复。
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,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,履行职责,开展业务,不受地方政府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 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责、发挥金融宏观调控职能、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 [1]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