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垃圾即医疗废物(Medicalwaste),国家环保总局对于医疗垃圾的定义为: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教学、科权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,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、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,包括废弃物和病人的排泄物等。这些废弃物均属高危险性、高污染性废物,其所含病菌或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、几百甚至上千倍,在疾病的传播、流行过程中起到扩散的作用,如果不进行恰当的处理,势必将危害人们的健康。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