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光明,女,汉族,1954年3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学文化,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,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、总队长,二级警监警衔。陈光明,警号011001,从警28年,拿了“三个一”:重庆公安史中的第一位女总队长、重庆公安刑侦战线目前唯一的女总队长、全国省(市)级公安禁毒战线唯一的女总队长。文强案发后,陈光明接受调查,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。2010年5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市政府决定: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,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。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。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12日。[1]
陈光明
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队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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