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平庸之恶”(The Banality of Evil)是由政治哲学家汉娜·阿伦特提出的哲学术语,指个体因服从权威体制而放弃独立思考,导致道德责任缺失的行为。该概念强调恶的普遍性,认为普通人通过机械执行指令亦可成为恶的施行者,其根源在于对个人价值判断的主动放弃。

阿伦特将恶分为“极端之恶”与“平庸之恶”,后者以纳粹官员艾希曼为典型案例。艾希曼在审判中以“遵守命令”为罪行辩护,体现官僚体系中盲目服从的作恶逻辑。阿伦特指出,这种恶的本质并非极端暴力,而是个体将自身异化为体制运转的“齿轮”,消解思想与道德反思能力。

该概念源于1961年艾希曼审判事件。阿伦特通过现场观察提出,艾希曼展现的“无思想性”揭示了极权体制下罪恶常态化的机制。相关论述于1963年收录于《艾希曼在耶路撒冷》一书,并在后续著作中进一步阐释现代社会体制化罪恶的形成逻辑。[1]